对动火点的辩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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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火点凡存有或存放过易燃易爆物品的
在动火前应将其与 生产系统可靠隔离、封堵或拆除,与生产系统直接相连的阀门应上锁挂牌,并进行清洗、置换,经检测可燃气体、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后,方可动火作业。
2动火点与易燃易爆物容器、设备、管道等相连的
应与其可靠隔离、封堵或拆除,与动火点直接相连的阀门应上锁挂牌,检测动火点可燃气体含量应合格。
3动火点在易燃易爆物品周围
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,确保通排风良好,使可能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,如有必要应检测动火场所可燃气体含量应合格。
4动火点在可能转动或来电的设备上的
要事先做好停电、隔离等确保安全的措施。
5动火点处于运行状态的生产区域或危险区域,
凡能拆移的动火部件,应拆移到安全地点动火。
检测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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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火前,
气体检测的时间距动火作业开始时间不应超过 2.0h。
2一级动火作业过程中,
应每间隔 2.0~4.0h 由动火票工作负责人联系运行人员,由运行人员检测动火现场可燃性气体、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,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,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。
3用于检测气体的检测仪
应在校验有效期内,并在每次使用前与其他同类型检测仪进行比对检查,以确定其处于良好状态。
4气体检测的部位和所采集的样品
应具有代表性,必要时分析的样品应留存到动火结束。
——转载自微信公众号“黄色安全帽”